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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穿越斑馬線時,也應給與車輛應有路權及尊重

提議者 均浩

已附議3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8-19
檢核
2019-08-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10-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今行人過馬路時,車輛須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但,如此情況下,反而放大了行人的路權,導致大部分民眾,過馬路時慢慢的走,完全漠視遵照燈號也有行走權的車輛,往往都變燈了才過的去。

應呼籲大眾,過馬路時,注意來車也要大步快速通過,而不是行人可以慢慢走。

 

 

利益與影響

行人若能大步迅速通過

  1. 車輛就不易回堵,流量較順暢
  2. 也避免,等待過久燈號變換,車輛勉強通過與來車發生危害等事件發生。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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