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普郎克
已附議4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4個附議
1、提高土木建築相關工程單位專業加給。
2、修改(檢討)相關採購等相關法規,太嚴謹的規範往往使公職人員做事綁手綁腳、壓力過大而離職或憂鬱,需有相關法令保護採購人員,而非將責任全部壓在承辦人身上。
3、全面檢討公共工程之法令、採購制度、規範......,使制度更加完整。
1、將會提升高普考工程類組的報名人數,以彌補單位缺人之嚴重問題。
2、保障工程採購人員之權益,更合乎人性。
3、吸引更多優秀工程人才加入政府,提高工程推動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