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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桃園航空城計畫『先建後遷」承諾 / 修正桃園市徵收補償「評點單價比照新北市」標準

提議者 stemmii

落實桃園航空城計畫『先建後遷」承諾 / 修正桃園市徵收補償「評點單價比照新北市」標準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落實桃園航空城計畫『先建後遷」的承諾。人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參加優先搬遷。

2. 修正桃園市徵收補償「評點單價比照新北市」標準,每評點 15.1元,以維護憲法保障人民之財產權。

3. 全面停止地上物協議價購的程序,重新檢討徵收補償相關法規及相關獎勵措施,確保完全符合重建所需之補償價格。

 

#暫停協議價購理由如下:

(1)查估不實!複估比例過高造成嚴重缺失!複估完畢再啟動協議。

(2)查估價格太低!不符重建價格!

(3)協議同意書上沒有註明金額!明顯行政瑕疵!違反行政法!

(4)評點提升,以法制化調整,不可以人制調整,給予徵收戶合理重建價格。

(5)非法房子再度放寬以135%認定,以建蔽率及容積率換算。

(6)租金補貼應一致,對非法房屋不可多次性裁罰。

(7)補貼費用及獎勵金因應物價調整,並考量人民被迫搬遷所造成之相關損失!

(8)政府必須為弱勢徵收戶制定輔助重建家園方案。

(9)徵收戶有購買農地與興建農舍之需求,請以專案輔導。

(10)妥善安置徵收戶:盡速完成海軍基地撥用程序,先行配地予徵收戶,履行先建後遷之承諾。

利益與影響

新冠肺炎肆虐全球,我國重啟機場之日遙遙無期。世界經貿往來被迫暫時停止,當深思並調整修正此國家重大建設之時間表。經費所需皆為人民之血汗錢,當仔細謹慎規劃。須視疫情,全盤考量全球局勢,權衡此計畫於此時機施行的必要性。於人民:健康勝於財富;於國家:人民之健康與安全高於經濟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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