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五叉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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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現行法令對於身心障礙保障福利權益「身障停車證」,僅對於只有行動不便才有資格取得這項福利,但對於同樣是身心障礙非「行動不便」者,也有需求希望未來能取得另類「身障停車證」,主要是區別在於現在「路邊停車場」和「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對於部份縣市有提供銷單方式,不過需要提供文件「身心障礙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行車執照」三樣,於申請期間內到單位與停車場查核無誤才能開立身心障礙銷單收據,就嚴重影響一方面具備「身障停車證」享受直接縣市同步連線整合;而另外無法取得「身障停車證」,需要提交「身心障礙本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行車執照」除有個資風險與隱私洩漏疑慮以外,另一方面則是數據不整合只能跑該縣市單位才能得到銷單,造成絕大多數身心障礙者本人多少不便利,還必須根據不同縣市單位與停車場管理員才能進行額外銷單問題,如果能提供非行動不便者能取得另類身障停車證,以及數據整合縣市同步連線停車會更加妥善!
對於非「行動不便」之身心障者,雖然多少看情況才會用到身心障礙停車格,不過有時會需要頻繁就醫或者開立藥物不符合身軀有衝突影響,如果不符合取得身心障礙福利權益「身障停車證」,理應要保障有身心障礙手冊與推行另類「身障停車證」替代選擇,並且依舊可以在出行時也能享受停車優待減少多餘金錢負擔以外,也能減少絕大多數身心障礙者不太想讓個資風險與隱私洩漏疑慮堪憂,因為部份身障者可不太想讓自己疾病而洩漏被揭露霸凌,同時部份縣市提供停車銷單與頻繁需要找停車單位需等上班時間才能做相關處理,並不是 24H 能在線上進行智能銷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