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七
檢核未通過
將考取中華民國駕照下17歲
有些高中生的住家與學校往往距離不近。某些學校有校車,但校車費用不低、
大眾運輸工具又無法到達某些較為偏僻校園,時常造成學生族群之不便。
再者,往往17歲多數人利用放學打工,上班時大眾運輸工具往往都是一堆學
生擠成一堆,下班後可能已經沒有車了,回家便很是麻煩,會間接造成該族
群學生睡眠不足的問題。
雖然16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不是無行為能力人,是否只要滿17歲,並且
法定代理人同意,並且開放讓滿17歲考照,若能達到考駕照的要求,還代表
著該名年輕人不會騎車嗎?交通部可規定17歲還未滿18歲者,只要被抓到危
險行為,交通部可立即吊銷駕照等處罰。
法律上未滿十八不得考駕照,但有些未滿十八的,也是照樣無照駕駛,只要教
導他們正確的交通規則,也可以減少發生事故,且未滿十八的受傷及死亡率,
跟成年人比也都來的少,何不嘗試試看呢?
為何不替那些孩子想想呢?大人總是說這個不行,那個不准,許多大人也希望自
己的小孩能夠獨當一面,但是,些小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範圍內,何不稍微放寬
一點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