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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正校園載具管理原則的草案,保留學生使用智慧型手錶權益」

提議者 苗栗學生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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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5-19
檢核不通過
2025-05-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教育部所推動的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在部分草案或實施細則中,出現將 Apple Watch 等智慧型手錶納入「必須統一收納」的載具清單。此舉未區分裝置功能,也未顧及學生實際需求與自主管理能力,造成過度管控之疑慮。

 

我們建議教育部:

  1. 應將智慧型手錶從全面禁止的載具名單中移除。
  2. 改採裝置「功能導向管理」:例如禁止上課期間使用娛樂或通訊功能,但允許保留時間、健康追蹤、訊息通知等基本功能。
  3. 為具醫療需求(如糖尿病、心律監測)的學生提供免收申請機制。
  4. 鼓勵學校透過學生自治會或班級公約,共同訂立合理的使用規則,以培養自律與科技素養。

 

 

利益與影響

  1. 對學生: 尊重其個人自主與財產權,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與不信任,維護健康追蹤與緊急通報的使用權益。
  2. 對教師與學校: 可減少學生反彈與管控負擔,轉為以教育與引導方式建立共識,提升校園正向氛圍。
  3. 對社會整體: 有助於推動更具彈性與理性的校園科技使用政策,也避免過度干預引發侵權或信賴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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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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