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針對不合法交通工具租賃業者佔用公共空間營利, 建議比照廢棄物與違規停車處理

提議者 Huang Vincent

已附議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7-28
檢核
2017-07-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9-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日OBIKE亂象頻生, 郊區, 市區的機車停車格, UBIKE停車格, 甚或路邊均可見任意棄置的OBIKE

但因OBIKE非屬領牌車輛, 無法由警方開罰

又因OBIKE屬可使用之工具, 清潔隊亦無法以廢棄物名義公告後清運

但OBIKE已過於氾濫, 嚴重影響機車與一般單車族停車權益

若OBIKE業者願意配合提供棄置車輛最終使用者資訊, 建議以違規停車方式開罰

若OBIKE業者不願提供使用者資訊, 建議以廢棄物方式直接清運

保障合法UBKE使用者與機車使用者之權益!

 

利益與影響

可維護合法UBIKE使用者與機車族停車權益

可維護市容, 避免OBIKE任意棄置路邊卻無人管理的亂象

 

但OBIKE業者將可能聲稱無法可依規, 堅持不遵守相關規定繳交罰單, 甚或提起訴願, 浪費司法資源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