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Zeng
檢核未通過
因馬英九於法務部漲任內推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導致目前台灣司法再審判重刑犯時,法官往往在量刑時無法做出適當的判斷,例如:往往需要判死刑的重刑犯卻因為兩公約的限制,僅能判處無期徒刑。造成社會公平正義無法伸張,被害人家屬心情無法平復,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台灣本來不是聯合國會員因此本不需要遵守所謂的兩公約的規定,故提出廢除兩公約的公投。
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因此由人民作主,兩公約的存廢與否應該交由全民公投來決定
1.使得法官在量刑判決時能做出正確又公正的判決,彰顯台灣司法正義。
2.可使被害家屬能真正得到平復,彰顯法律之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