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調整台灣行政區劃,改善資源分配不均導致地方發展差距的窘境

提議者 Tim庭

已附議1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1-08-15
檢核
2021-08-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10-15
調整台灣行政區劃,改善資源分配不均導致地方發展差距的窘境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依實際都會區範圍與人口做調整,重劃與改制重點(三都七縣二廳):

北部:台北都(原台北市)、台北縣(原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縣(原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

中部:台中都(原台中之舊省轄市)、台中縣(原舊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南部:高雄都(原高雄之舊直轄市)、高雄縣(原舊高雄縣+屏東縣)、台南縣(原台南市+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澎湖縣(原澎湖縣)

東部:台東縣(原花蓮縣+台東縣)

山地:福爾摩沙廳(原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原縣轄山地鄉)

金馬:金馬廳(原金門縣+連江縣)


補充與註記:

1.原省轄市(包含合併升格前)劃回縣內,成立縣轄市(舊台中省轄市除外)

例如:新竹縣新竹市、台北縣基隆市、台南縣台南市、台南縣嘉義市


2.原三級行政區(鄉鎮市區),依實際人口多寡,重新調整

例如:台南縣新營市、台中縣豐原市、台北縣板橋市、福爾摩沙廳三地門鄉、金馬廳金城鎮


3.都內設置區,縣與廳內設置鄉鎮市,行政制度與現行狀態相同。


4.中央統籌分配款調整,依行政區實際人口數決定數額,分配給都、縣、廳,而非依照行政區等級不同而有差別,中央分配給都、縣、廳與鄉鎮市之統籌款,應以實際人口數來分配,不應造成原本''直轄市''先分完,再換''縣(市)''分的局面。


5.中央統籌分配次序:先將60%分給都、縣、廳,再將40%分給鄉鎮市(不含區)。


6.部分參考日本九州行政區劃。


7.連同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地方制度法等相關法律一同修改。

 

利益與影響

改變長久以來資源集中於六都的現象,藉由行政區劃的調整,縮小城鄉差距,讓各區域發展趨於平衡。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