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eonardo Ch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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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身份證6改4和不能加考國民常識
將中國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修法調整為4年,是秉持落實中國配偶與外籍配偶權益衡平政策,希望在法律上給予中國配偶公平對待。本為同根生,兩岸交流廿多年,雙方對彼此的歷史和政治文化民情也多大抵了解,願意來台灣的陸配也是了解台灣熱愛台灣才願意來的,毋須再加考國民常識。
1.不從政治上考量,陸配也是要放棄原有戶籍和身分證才能在台灣定居,並無與外配有任何差別。
2.台灣社會應以更多同理心包容陸配,任何新移民包括陸配,都是「台灣人」,因此不應對他們帶有歧視眼光,而取得身分證時間與外籍配偶不同,就是一種「歧視」。會歧視通常都是因為政治因素,台灣若要朝向自由民主的方向,必定拋開成見,美國都能有黑人當總統和政要了,為何陸配不能?如果事事都要批鬥,猜疑,那自由民主就只是個幌子。
3.陸配沒有身分證生活極為不便,買房子無法貸款,開店創業也無法辦理營業登記,申請手機門號,在沒有身分證的狀況下也不被允許。甚至許多台灣配偶更拿身分證問題做為威脅、箝制的手段,導致許多陸配只能隱忍家暴,且高知識份子的陸配也不能參與公職,對於台灣留才的政策是ㄧ大缺憾。
4.兩岸交流多年,許多中國配偶嫁到台灣落地生根,來台灣也是為了家庭與孩子,與取得身分證後的投票權沒關。放寬陸配取得身分年限,不應帶有任何政治觀點,且中國雖為獨裁國家,但是感情不能箍上政治的枷鎖,中國近幾年也由ㄧ黨獨大轉為多黨輔政,台灣若繼續故步自封,只會造成陸配返鄉台商留陸,對於經濟和社會,不會更好,就算是美國的法律也不會要求穆斯林不能移民進入,只有川普這個偏激的人才會把人上標籤,難道所有陸配都想統一台灣嗎?別把任何美好的事物都灌上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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