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衝chu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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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棄養寵物或是不當飼養的案例相當多,不論是領養或是購買寵物,在飼養寵物的作業流程中都要謹慎篩選飼主,並確保飼主擁有相關知識。因此建議篩選條件中應將「飼主責任教育課程」法制化,由政府、業者或是相關機構提供。
確定飼主理解飼養寵物的正確觀念以及相關動保法規,減少寵物遭受棄養的數量,以及流浪動物問題造成社會以及政府的外部成本。除了使民眾對於寵物飼養更有概念,並使大眾重視流浪動物的議題外,間接影響黑心不當的養殖場之經營受到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