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葉柏宏
建議與軍方合作設立軍民自費打靶場,包含手槍、步槍、機槍等台灣軍警中所使用或是國外先進國家之制式裝備 :
1. 槍枝之結構及子彈樣式課程,戰術攻防演練課程、特種兵體驗營、野外求生體驗營等。
2. 靶場可設立漆彈場及露營區,或是單獨營運靶場,有結餘財源再開放複合式觀光。
3. 會員制設立,晶片卡管理,採積分制,用排行榜來分高低,會員在平時是平民,戰時是臨時機動團成員,由國防部及地方政府編列地方民兵後備役。
4. 舉辦槍枝認證考試,對於槍枝瞭解者可考照並可在各地靶場任職。
5. 槍枝控管由軍方在靶場設立武器庫,靶場場長必須由掛階軍官管理,由此也可活絡軍中僵化制度,增加軍官升調去處。
6. 基礎靶場設立後,未來獲利後可以朝複合式營運管理,例如靶場安全範圍內可設立露營區(小木屋)及漆彈場、餐飲部門、野炊場所、衛浴設備務必乾淨。
7. 如果軍中或地方沒預算編列 還可以讓北 中 南 平時閒置之營伍抽調或是連隊搬師去作業 營收穫利由軍方及地方政府抽成 甚至只要核心槍械及軍武課程由軍方專業人士組成 週邊人員像餐廳或是基礎設備維護人員可由地方政府抽調公務員兼任 試營運可以先由北部開始。
8. 地點選擇很重要,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達之處,離市區不要太遠須為開闊之地點,未來可複合式營運增設預留空間。
鑒於民間槍枝打靶無可去之處的前題下,有以下幾點利益跟影響 :
1. 外國觀光客觀光之餘可以增加靶場觀光體驗區,使用一些基礎款的槍械射擊,增加觀光收入並刺激國內民眾在假日有多樣選擇休閒。
2. 替代役及退伍軍士官可駐守離住家近的自費靶場,上下班制之餘還可以改善生活收入。
3. 民眾退伍後只剩下教招可以碰到實彈射擊,開放實彈射擊有助於增加國家收入及民眾射擊能力上升(不再限於臥射),平時是休閒,戰時是戰力。
4. 聯勤兵工場製造之子彈及槍械有新的出口,國內之制式裝備不再限於軍中使用,磨損之零件可以大規模生產預備,成本降低,裝備可統一化,甚至於研發自產其他國 外熱門槍種。
5. 週邊商品利益驚人,軍用品及防護措施商機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