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以下內容針對「商業性主流新聞媒體 」,包括電視、廣播、報紙及其所屬之網路新聞平台中之新聞內容
不包括八卦娛樂、政論、談話、專題節目等非新聞內容及網路自媒體。
- 新聞應保持中立、客觀,不過於情緒化。若嚴重違反,政府應行文規勸。屢勸不聽則向大眾公告與以譴責。
- 媒體應負起查證新聞容真實性的責任。若報導內容經查證後嚴重違反事實,政府應行文警告。屢勸不聽則罰緩。
- 若是蓄意報導不實,或惡意抹黑特定人物、政黨、團體,應加重罰緩。
- 相關業務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另聘專業人士組成小組負責
- 不必主動審查,僅需調查由聽閱人所舉報之疑似違規事項。
- 應設立檢舉專線、電子信箱供民眾舉報。
利益與影響
維護民眾知道事實的權利
促進媒體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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