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o
已附議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7個附議
大型重機考照方式應該修改分類!
不管是黃紅牌哪一種都應該確實分車種考照
大型速克達/俗稱大羊的車種
不應該與打檔方式的重型檔車歸類為一起考照
兩者車輛操作方式截然不同根本不是同種車款
1.現行考照方式應修改分類打檔車與非打檔車
2.使用大型速克達考重機駕照者只能騎乘大型速克達,不得騎乘重型打檔車
3.使用重型打檔車考重機駕照者,則可以騎乘任意車種
4.如有違規者立即吊銷駕照,一年內不得重考或是騎乘重機上路
白牌車駕照都沒規定只能用打檔車考照
而是任意車種都可以進行考照
為什麼大型重機就不能也一樣
現在臺灣基本使用機車的族群主流
幾乎都是以速克達來代步通勤為主
很少人使用到打檔車進行通勤或是日常使用
就連基本的白牌車種考照也都是是用速克達
很少人使用打檔車進行考照
白牌駕照都沒規定只能使用打檔車考照
為何只有大型重機考照要求只能用打檔車進行考照
不能使用大型速克達來進行考照這非常不合理
再加上臺灣用車習慣都是速克達居多的情況下
如果考照方式修改成可以使用大型速克達考照
對於喜歡有便利性操作簡單大動力能快速脫離車陣,的臺灣來說這是一個能帶來好處又能帶來更多人對大型速克達的購車需求,也能減緩塞車之情形的選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