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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極端氣候,教育部應規範全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於極端高溫時暫停戶外集會及戶外體育活動

提議者 又青

已附議5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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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26
檢核
2020-10-2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2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全球暖化、極端氣候之下,夏季出現極端高溫已見怪不怪。根據中央氣象局資料,今年(2020年) 7月24日台北測站觀測到39.7度的創紀錄高溫,而在7月19日、6月29日台北測站也分別觀測到了39度、38.9度高溫。若觀察中央氣象局於網站上公布的「7個測站氣溫長期趨勢」,可發現該七個測站的年均溫均呈現上升的趨勢,且上升幅度越來越大。而在「臺灣13個平地站平均氣溫長期趨勢」中,去年(2019年)甚至為自1951年以來最高溫年。可見未來夏季的氣溫只會愈來愈高,極端高溫的出現也只會愈來愈多。

 

在戶外高溫下進行需要久站的集會,又或是進行需要大量體力的體育活動,對一般成人來說,都是十分的難受及負擔,更何況是高中、國中生,甚至是年幼的小學生呢?舉例來說,這學期我們學校開學典禮時,豔陽高照,約兩千人擠在小小的操場上站著聽講,才不到十分鐘,大家就已揮汗如雨。在大約二十分鐘後,隔壁班有同學在我面前體力不支累倒,幸好有老師眼明手快把他從後方接住,而我們班也有同學熱昏頭,被攙扶到樓梯陰影下休息。而我們班一週的兩節體育課都恰好在中午過後,經過一個早上的曝曬,地板早已發燙,下課時隔著鞋底都可略感地板的溫熱。而午後豔陽不僅只會造成熱傷害,強烈紫外線也不容忽視。

 

綜合以上所述,我提出以下建議:

1.教育部應規範:「當氣象局發布高溫資訊橙色燈號時,發布地區內之國中以下各級學校應暫停戶外集會及戶外體育活動;當氣象局發布高溫資訊紅色燈號時,發布地區內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應暫停戶外集會及戶外體育活動」

說明:根據中央氣象局網站資料,當「氣溫達攝氏 36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或氣溫達攝氏 38 度以上」時,中央氣象局會發布高溫資訊橙色燈號,建議民眾「避免非必要的戶外活動、勞動及運動」;當「氣溫達攝氏 38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時,中央氣象局會發布高溫資訊紅色燈號,建議「避免戶外活動」、「戶外工作及運動者,遠離高溫環境」。我認為用政府的高溫燈號作為「高溫」的標準,並依據高溫燈號給予的建議,暫停戶外活動,才能客觀且有明確定義、可行。

 

2.教育部應規範全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夏季(6-9月)時避免於早上11點至下午2點安排體育等戶外課程

說明:早上11點至下午2點,多為一天中最熱之時,應規範夏季的這段時間要避免安排體育等戶外課程,避免學童受到熱傷害。以台電電費的「夏月」作為夏季定義。

 

利益與影響

1.可在不損及學生學習權利之下,避免學生熱傷害

當暫停戶外集會後,原集會可改於在學校中庭走廊舉行,或在教室內聽廣播、看集會轉播。當暫停戶外體育活動後,原體育課程可改為在通風的體育館內進行,或改成桌球、跳繩、體適能等體育課程,如同下雨天的室內課程一樣;也可改為於教室內進行體育規則講解、運動傷害防治課程、體育賽事欣賞、知名體育選手介紹、國際體育賽事介紹等課程,提升學生體育知識。在改為室內活動後,將可大幅減少學生受到熱傷害的機會,原集會或課程仍可順利進行,不會損及學生權益,這個提案是利大於弊、值得一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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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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