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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基本工資應當明定為是指"本薪"

提議者 龍飛

已附議8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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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1-19
檢核
2018-01-2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3-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目前法定基本工資是本薪+巧立名目的一些津貼跟獎金等等,

造成如有加班時,加班費都只以本薪計,而並非是指薪資全額去

計算,但薪資單攤開一看,本薪欄上往往只有幾千元,而勞工的

加班費就是以這本薪為計算標準,因此主張所謂法定基本工資應

該是明定為本薪。

津貼及獎金應該在基本工資之外的

利益與影響

一些企業常常要求硬性加班,這些企業的本薪又往往很低,

而讓這些企業明明人力不足,不補人卻老想以員工加班的方

式來趕貨,原因很大的一方面就是加班費是以本薪來計算,

而本薪又很低,所以各個工業區的工廠往往勞工都要當廉價

的血汗勞工,應該要讓加班費計算更合理,並讓勞工能不被

企業壓迫。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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