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夜間10點至次日6點的工作時段,薪資計算應為日間的1.2倍

提議者 Mr.S

已附議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4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5-09
檢核
2017-05-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7-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夜間10點至次日6點的工作時段,薪資計算應為日間的1.2倍

利益與影響

1.軍警/醫護/運輸/保全/...等眾多職業的工作者,經常性地日夜輪班,往往造成身體時鐘紊亂,肝腎功能異常,因此,雇主應加給0.2倍工時優待,以彌補這無形的傷害

2.例如:夜間10點~隔日早上6點,跨日工作8小時,應等於日班8*1.2=9.6小時

又例如:夜間8點到隔日早上8點, 2+8*1.2+2=13.6小時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