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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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媒體還有政府所謂的專家跟本亂解釋 車廠設計出來的請撥方向燈閃三下實際的用意。。這個是賓士原廠解釋這個功能 https://youtu.be/FmKwy3MCxs0
這個功能就是區分 請撥閃三下就是為了切換車道 因為切換車道方向燈一般不會跳回關閉 避免開車人忘記關閉方向燈才會這樣設計 但我們台灣解釋成 快播是提示我要超車了 。。
還有政府還拿來說 未全程使用方向燈是為了避免人家打了方向燈馬上切線。那如果人家打了方向燈馬上切換車道 但方向燈一直有閃直到切換車道造完畢 就沒有直接閃燈就切的疑慮嗎。。
這個法規跟世界各國的法規差異太大。。這樣持有國籍駕照的 人 或者沒有長期在台灣開車的人都會違規的 希望能取消這個法案 也可以避免很多車 在路上一直忘記關閉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