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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套關於實質購買能力的標準

提議者 琛

已附議2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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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9-30
檢核
2023-10-0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01-3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在最低工資法下,政府應建立相關配套措施以維人民實質購買力。

而不是用數字來美化,但是實質購買力卻是逐年下降的。

其實一般百姓要的不多,只希望能夠平平安安的生活過上富足的日子而已,但是政府相關法規一直陷入數字迷思,但是一直忽略人民的勞動報酬因通膨所造成的購買力下降問題。如何保障人民在一定的工作時間下獲得足夠的購買能力才是真的,而非獲得報酬上升

利益與影響

1.其中cpi為應參採指標,但是cpi為落後指標,主要是反應過去一段時間內物價指數,但通膨情況下,人民的實質購買能力會一直跟不上物價通膨的速度,而上游企業因為售價調升會造成企業盈利大於人事成本的提升,中下遊企業會因為直接面對消費者購買問題則會艱苦生存,故請政府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如何保障人民的實質購買力而非數字迷思

2.如在通縮情況下,也因cpi等數據均為落後指標,在因現行法規企業不得任意縮減人民薪資的要求下,則最低工資法會使企業面臨營收下降,但是人事成本因法規限制高居不下,進而衍伸更多勞資糾紛(惡意資遣)或者造成企業直接倒閉的情形,反而最後陷入負面循環。

3.與其保障人民所得增長,不如歸根究底維持一定的實質購買力才是更好的政策,政府不應當陷入數字迷思,人民生活好不好,在於其在一定量的時間內工作能不能獲得足夠生活物資,工資雖然跟物資可以掛上關係,但是僅以工資論則會少考慮通膨與通縮的影響,在現今央行總裁說台灣會長期維持在通膨率2趴的情況下,會導致人民長期的實質購買力會逐年下降,希望政府能夠有相關的配套措施,或者利用大數據知道每個產業對其人事成本大概佔比比率來去做規範反而是個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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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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