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依責任比例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要讓這三條變霸王條款!

提議者 Jason

依責任比例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不要讓這三條變霸王條款!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請適當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這三條霸王條款的保護下!會導致駕駛人背上刑責!

如最近報導的新聞大學生因違規導致賓利轎車,來不急反應的情況下,造成,大學生死亡...而大學生是肇責的主因,害賓利車車主要背上過失致死,和因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太不合理了...

同樣的情況下如果對方違規,駕駛人導致車禍發生對方受傷!要背上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誰還敢開車騎車?

動不動就背告...誰受的了?

 

 

利益與影響

利益與影響
 

利益的影響,如果適當用過失致死,過失傷害,應注意而未注意!

因肇事責任比例判定是否可告!

這樣三寶在路上,就會更加的謹慎,不會造成用路人的負擔!社會的亂源!不會動不動就背三寶告!因為主因是他們,我們要防也沒辦法防! 沒了這三條霸王條款! 台灣的三寶不會在有,還給台灣用路人,駕駛人員舒適的用路環境!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