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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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候選人須在提出政見的同時,一併提出「過往政見完成度」、「未完成原因」及「預期改進方式」。政見完成度、未完成原因及改進方式須來自過往質詢或結報告,不能口說無憑要有證據。若是政治素人沒有過往文件可參考,則改提出其政黨的政見完成度或由候選人自行提出證明其執行力的可經查證事蹟。
2. 「過往政見完成度」「未完成原因」「預期改進方式」等資訊需有「統一公開的網站」來披露。最好能以表格或其他易於比較的格式,同時列出各侯選人現在政見及過去成果,也附上相關鏈結以便查證。方便選民在不同候選人之間去比較政見差異及執行力好壞。
1. 利用過往質詢或結案報告或可查證事蹟來檢視完成度或執行力,一方面減少各政黨在選舉期間無意義的口水戰,參選者必須自已努力在其任內就有明確可被記錄下來的建樹,質詢者也應該將其監督的能力大部分用在政策執行期間的品質管理,而非只有選舉期間的政治攻防。
2. 有統一的網站來整理候選人的現在政見及過往完成度,可以方便選民比較候選人(政黨),提供除了被不同顏色的新聞及政論節目帶著走的其他資訊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