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峻霖
已附議15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44個附議
問題現況:
1.【堆高機的兩根牙叉垂直朝向路面,騎士、駕駛完完全全看不到!】
2.【立法院空有理想而華麗,禁止堆高機上路 】
3.【卻何時看過警方嚴格的取締 ? 非得等到出了人命才做為?】
依據法規規定,只有大型噸位高的機械、不能用車輛載運者,才可以申請臨時通行證,並行駛合法申請之路段。
而堆高機因為有兩根大牙叉,在道路上行駛有安全疑慮,並不能核發通行證,皆需要由車輛載運。
(補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三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動力機械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領用牌證是以裝有輪胎且方向盤在左側及確實無法使用車輛載運者為限。
所以可用車輛載運及方向盤在中央之堆高機等類似機械,依規定並無法領用牌證及臨時通行證,自始當不得行駛於道路。)
4.【堆高機無法申請臨時通行證,也無法申請機械牌 】
5.【既然無法掛牌,那我在路上開,你也抓不到】
6.【抓到罰三千,不怕啦,而且我看你要怎麼拖吊】
立法院制定了理想的法規。
實務上,我們天天看到堆高機在路上趴趴走,在道路邊上下貨,警方取締卻寥寥可數。多少條騎士的生命葬送在不顯眼的牙叉於此。
而法規規定警方舉發後需要排除狀況,因此需要由貨車載運排除,偏偏此種大型貨車機具不如一般貨車容易叫到,警方往往耗時大半天才能完成一件取締,真的是吃力不討好。
新聞請見附註欄。
提議與解決辦法:
1.【動力機械無論噸位,一律納牌列管 】
現行法規理想的表述,只有需要上路的動力機械才需要機械牌。偏偏不讓你上路的堆高機,照樣天天在馬路上亂跑。
若能夠通通納牌列管,則所有違法事項都能留下證據。
(後續還有能不能上路;如何取締等等的問題等待討論)。
2.【堆高機移動載運時,牙叉需安裝具足夠厚度之警示標誌、安全護具、反光燈】
尚不討論堆高機能不能上路與否的問題,
首先討論如何增加牙叉的可見性、安全性,因此列舉:
足夠厚度之警示標誌(反光板)、安全護具、反光燈。
在卸載貨物、移動的時候都需要安裝。
法規執行面:
一、若決定沿用舊法禁止堆高機行駛道路
1.【僅有立法卻空無執行,立法院與警政單位需負責任】
2.【罰鍰加嚴數倍,避免心存僥倖】
3.【修法該「動力機械之違規事項」之民眾舉發條件】
若決定沿用法律現況禁止其上路,那就嚴格取締,把罰緩增加數倍(由現行3000元至9000元提高到 一萬八 至 三萬六)
堆高機通裝設機械牌列管後,修法該「動力機械之違規事項」可由民眾影像舉發,彌補警力無法及時取締之缺點。
二、若決定有條件開放行駛道路
1.【堆高機移動時,牙叉需安裝具足夠厚度之警示標誌、安全護具、反光燈】
2.【限定堆高機可行駛之距離,牙叉處更需要!足夠!的警示】
若因應實務面,決定可以有條件開放堆高機行駛道路,就需要把牙叉的可見性安全性增加到最高
利益與影響
1.【增加用路人安全性】
2.【法規制定,仍需要執行,否則都是空談】
3.【讓工廠不再心存僥倖,矯正台灣工安不重要的文化】
附註(新聞):
https://youtube.com/watch?v=3wr1bAXg_88
堆高機「牙叉」高舉 2男雙載猛撞噴飛不治|TVBS新聞
https://youtube.com/watch?v=PQC3kSNXfZQ
堆高機卸貨 女騎士疑頭撞貨叉不治
https://youtube.com/watch?v=QCJzEPCfrmw
堆高機貨叉害摔車! 騎士撞翻車重摔地
(這個超扯 就像有人走過時腳伸出去絆人的遊戲 10個人遇到10個人會被暗算)
https://youtube.com/watch?v=7rqseq5LWwc
離家不到1公里 男子騎車撞堆高機爆頭腦漿噴飛
https://youtube.com/watch?v=DkY9e6epiTo
堆高機裝卸貨物女騎士衝撞倒地慘死
https://youtube.com/watch?v=2yGpViHUP-c
堆高機違規上路 雙載機車撞上重摔| 華視新聞ꀊ
https://youtube.com/watch?v=pgiiax_LJ1g
硬上路!堆高機、機車相撞 騎士傷重不治
https://youtube.com/watch?v=j4CQMEU_vow
堆高機竄路中搬貨 逆向騎士「撞牙叉」命危
https://youtube.com/watch?v=Gm8A8OJQ7qY
機車撞上堆高機「牙叉」 連人帶車空翻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