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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含四氫大麻酚(THC)不得超過 10ppm之上限以符合國際標準

提議者 綠色浪潮

已附議5318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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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11-29
檢核
2022-12-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23-01-15
回應階段
2023-03-20
回應階段
2023-05-11
提高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含四氫大麻酚(THC)不得超過 10ppm之上限以符合國際標準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綠色浪潮長期在台灣推動大麻除罪化,也就是不再將大麻當作毒品,並向法務部提出3項訴求:

1.上修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值至0.3%

2.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

2.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

 
黃榮德(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於今年5月在報導者《「向大麻宣戰」戰鼓聲中,大麻合法化能有多少公民對話的可能?》的報導中表示,唯恐讓大麻成為入門毒品,除罪或合法化,都沒有任何商量空間,但或許THC容許值還有討論機會。

 
既然法務部說可以談,綠色浪潮就來提案了!
 
美國在2018年通過《大麻農業法》(Hemp Farming Act),容許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3%以下的大麻二酚(CBD)產品合法販售;日本也是採用相同標準,符合標準的大麻產品在唐吉軻德就買得到。
 
聯合國在2020年將大麻從最危險毒品的清單中移除,認定大麻二酚(CBD)具醫療價值且無上癮風險,並宣布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2%以下的大麻產品將不受列管,也建議其他國家放寬;泰國則於今年將大麻除罪化,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2%以下的大麻產品將可以合法販售。
 
台灣衛福部在2020年公告大麻二酚(CBD)為合法,可透過申請自用進口的方式輸入大麻二酚(CBD)藥品。
 
大麻二酚(CBD)用於藥物具有消炎、放鬆、抗焦慮等功效;日常用途也可添加在食品、化妝品、精油等,成分由植物中萃取,天然且副作用極低。
 
然而台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四氫大麻酚(THC)含量在0.001%(10ppm)以上的大麻產品皆當作二級毒品列管,導致國際間合法流通的大麻產品進入台灣後被認定為毒品,若有民眾在美國、日本或泰國誤帶回國,將涉嫌「運輸毒品」等10年以上重罪。
 
不論是未來要走向國際,鞏固與美國、日本的關係,或者防止過度侵害人民權益,台灣現今四氫大麻酚(THC)容許含量的規範明顯與國際標準脫軌且過於嚴苛,應有調整的空間及必要。

利益與影響

1.接軌美國、日本等國際標準
2.避免司法資源浪費
3.防止過度擾民
4.維護國民身心健康
5.消除大麻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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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權責機關說明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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