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微型電動二輪車與腳踏車均改為可以雙載,並且不再限定駕駛年齡與被載者年齡,甚至兒童腳踏車也可以雙載騎在一般街道上,另外速度限制也可以拔掉,因為只要車子跟車主合格速度多少都不是問題
另外親子腳踏車則要比照日本做法,准許前後各載一個兒童(不能前面載兩個或者後面載兩個),且駕駛須年滿16歲,兒童需為6歲以下(包含6歲)
參考(目前法規):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22
https://168.motc.gov.tw/theme/bike/post/1906121101490
雙載可以省交通費比照機車,不管是微型電動二輪車還是腳踏車,在法律上都要當作「車」,也就是要使用汽機車的紅綠燈,而非行人的紅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