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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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傳統 表兄妹結婚 是親上加親的代表
原本因為優生學考量被禁 但國外先進國家都有產檢所以可開放
現代醫療進步 且比例只影響1% 連多元成家都開放了 實可檢討開放(必要時增加產檢)
以優生學考量 只須管控3等親內結婚即可
世界上 還是很多國家允許結婚的
像是歐洲 日本 香港 美國部分的州都是允許的
反而是反對的較少 像是中國體系跟美國部分的州反對
理由通常是 優生學考量 但美國上次有研究指出
機率大約只多出1%(約等同40歲結婚的婦女)
像是歐洲 日本等 醫療先進的國家
原則上都"先透過產檢" 降低生出畸形兒機率
只有人口基數多跟醫療不先進的國家 為了好控管
才會嚴格禁止 也可能是避免社福支出過高
但比照上方連結裡的圖
你會發現 世界上允許的地方比不允許的地方多
只是台灣剛好在74年後修法改成不行
中國則是在2001年改成不行
而且像是 香港允許 包含首富李嘉誠 大陸不准
但在香港結婚後 去大陸登記也算數
以前聽過朋友的親戚 在74年後為了結婚
就整個移民到日本香港的也有
也算是另類的為愛走天涯了 所以廣義來說 中國也已有可以合法結婚的方式
我國民國到74年都允許 直到74年才禁止
但世界各國多數都已開放 且醫學進步 可透過產檢預防多餘的1%風險
應已無禁止之必要
對於衷心相愛的 可以在一起 真愛無價
只是需要透過產檢把關 把多的這1%的風險盡量降低
增加人口紅利跟陌生認識的問題
當然還是有風險 多了1%畸形兒的風險
但美國上次有研究指出
機率大約只多出1% 約等同40歲結婚的婦女
優生學考量 現代醫學進步 可透過產檢預防
若要開放的話 醫療技術得要先進 產檢也要確實
才可降低1%的風險 但開放這個可能比開放同婚
對生育率跟降低少子化較有幫助 端看立法者怎麼去評估了
而且像是 香港允許 包含首富李嘉誠 大陸不准
但在香港結婚後 去大陸登記也算數
以前聽過朋友的親戚 在74年後為了結婚
就整個移民到日本香港的也有
也算是另類的為愛走天涯了 所以廣義來說 中國也有可以合法結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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