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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16歲以下直系子親、繼親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提議者 陳莎拉

已附議7370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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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12-06
檢核
2018-12-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9-01-17
回應階段
2019-03-11
回應階段
2019-03-14
回應階段
2019-06-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年來虐兒事件頻傳,

卻屢屢輕判。

刑法 第272條

殺害自己直系尊親,例如:父母、祖父母,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那為何殺害自己小孩卻如此輕判?!

 故建議增修法案

「殺害16歲以下直系子親、繼親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以達法律之嚇阻力量。

利益與影響

近年來虐童虐嬰事件頻傳,

且施暴者大多為親生父母或其同居人、再婚對象。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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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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