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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招考開放現職代理教師五年以上(含五年)以代理年資來報考

提議者 艾瑪小姐的姊姊

已附議3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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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5-17
檢核
2021-05-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7-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招考開放現職代理教師滿五年(含五年)以代理年資來報考

在教育現場代理教師有的年資已超過五年,不管是教學、班級經營、教學設計,甚至行政業務方面,都不比正式教師來的生疏或是較差,而且許多長期代理教師是充滿著教學熱情及創意,但是就因為少了一張教師證,只好再去考教育學程,在學程教育裡許多的課程都是這些長期代理教師在教學第一現場時,已經在做,而且是行之有年,同時也是時常做滾動式的不斷修正,同時相關的教育研習也是積極參與,只求在教學品質上的保證,但是卻因為法規政策的關係,他們必須在去上這些課,甚至跟學校請假去完成3週的集中實習,難道在教育現場這麼多年的教學實務經驗會比不上3週的集中實習嗎?

台灣的教育一直在強調要將學習權還給學生,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權益,但是這樣的學程教育招考制度以及課程設計,其實權益受損最嚴重的就是第一線學習的學生,因為他們必須一直不定期的要適應新來的老師,短則幾個禮拜,長則幾年。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但是目前的學程教育相關制度確是如此的死,以至於學生的學習成效,以及教師的教學熱情會不斷的被抹煞掉。

有鑑於此,希望教育部可以正視這個由來以久的問題,讓已經有豐富教育現場的教學經驗代理教師,可以更順利的取得教師證照,在修習師培課程時,可以針對代理教師的教學相關資料開設相關課程,加強代理教師不足的,同時允許代理教師可以用公假來上師資培育的課程,以期可以更快速地完成師資培育的課程,考取教師證,讓學生的學習不再是被犧牲掉的。

代理教師的特別師資培育,可以以代理的年限、教學檔案、教案、代理學校的推薦信等等實質的資料當作錄取的標準,而不是死板板的筆試考試。

利益與影響

代理教師的特別師資培育,一來基礎教學法課程可以省略,再來國家投注在這方面的費用相對可以節省,同時,給予代理教師公假時數,來上師資培育課程,這樣的作法不管是對於學生或是代理的學校,相信負面影響都會是最小的。減少不必要的課程,縮短代理教師培育年限,讓學生的學習可以更連貫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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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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