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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經濟部不更名,節省公帑來防疫

提議者 Bill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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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4-08
檢核
2020-04-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6-14
交通部、經濟部不更名,節省公帑來防疫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不更名理由

  一、交通部部分:行政院在立法院第9屆期間,所提送相關組織改造法案,將建設、公共工程業務,由原來的交通及建設部,回歸內政部或是移轉給國家發展委員會掌理。交通部仍維持現有職掌,僅有將氣象局移出,建設業務並沒有新增。

  二、經濟部部分:經濟及能源部仍維持現有職掌,能源業務本來就是經濟部的職掌,不能因為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就更名為經濟及能源部。如果這樣,那內政部為何不叫內政及警政部、內政及消防部或是內政及移民部。

建議內容

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3條第1項第7、8款:

  1. 交通及建設部回復原名:交通部
  2. 經濟及能源部恢復原名:經濟部

 

利益與影響

影響

  由於交通部與經濟部所屬三級機關眾多,一旦更名,不是只有本部的關防、頭銜名牌、人員名片、路上指示牌要更換,連所屬機關也要花大錢,只因為交通部多了【及建設】三個字,經濟部多了【及能源】三個字,所屬機關也都要同步更名,花上百萬只為了名稱的改變,實質業務不變。

利益

  不用更名所節省下來的公帑,可拿來做防疫或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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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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