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憲
已附議9 (尚餘57日)
尚須4991個附議
1. 提議內容
目前加熱菸在台灣處於「法規模糊地帶」,雖已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通過納管,但實務上審查進度緩慢,導致民眾出國旅遊攜帶自用菸彈入境時,面臨高額罰鍰與沒收處分。
本提議訴求:
1. 加速審查效率: 促請衛福部加快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程序,落實法律規定之納管。
2. 開放自用攜帶: 在通過審查前,比照傳統紙菸規定,允許成年旅客攜帶一定數量(如 200 支)之自用加熱菸彈入境並依法課稅。
3. 稅收合法化: 透過合法進口管道,增加菸酒稅與健康捐,將資金投入全民健保與菸害防制教育。
2. 利益與影響
• 對民眾: 消除民眾因認知落差(法規已過但審查未過)導致攜帶自用菸彈回國被罰數萬元的民怨。
• 對國家財政: 杜絕黑市走私,將原本流向海外或非法管道的資金轉化為國家稅收。
• 對公共衛生: 合法納管後,政府能針對加熱菸成分進行嚴格抽驗,比起黑市來路不明的產品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