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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族群平等,金曲獎應使客家與原住民歌曲與國語(中文)和台語(閩南語)歌曲有同樣的敘獎標準

提議者 雨中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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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25
檢核不通過
2017-11-2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將金曲獎最佳歌手類別獎項就下列兩建議取一進行

1.將最佳客語歌手獎改為最佳客語男歌手獎、最佳客語女歌手獎;最佳原住民歌手獎改為最佳原住民男歌手獎、最佳原住民女歌手獎。與現行國語(中文)和台語(閩南語)歌曲有同樣的敘獎標準。

2.將最佳歌手類別之敘獎標準去除性別之因素。分別為最佳國語歌手獎、最佳台語歌手獎、最佳客語歌手獎、最佳原住民語歌手獎。同樣讓客語和原住民語與國語(中文)和台語(閩南語)有同樣敘獎標準。

利益與影響

若維持現狀對客家人和原住民音樂將是歧視打壓

為何國語(中文)和台語(閩南語)就能男女各選一名最佳歌手,而客家與原住民男性與女性歌手之間就要互相競爭。

這是相當不公平的狀況,如果分成男女歌手敘獎在音樂價值上其必要性,則選擇國台語來分性別敘獎,而客原語則不分,這是對客原語的不公;如果分成男女歌手敘獎在音樂價值沒有其必要性,則國台語分性別敘獎是在圖利特定族群

無論如何這都是將客語與原住民擺在低下不利的位置。

所以為了彰顯族群平等的價值,金曲獎這樣不公平的敘獎方式,我認為有必要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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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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