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黃昭揚
檢核未通過
在台灣當初開放外籍移工來工作時,雖然他們的出現幫助了我們台灣的年輕勞動人口增加,但同時也造成我國治安的問題,對外勞的犯罪可能會受到比我國人民更輕的處罰,讓許多外籍移工無視台灣法律,有些甚至犯罪後肇事逃逸,例如近期發生的一起有關台體大生的車禍肇事逃逸案,之前有類似的 相關案例僅被判1年又7個月的有期徒刑,導致本國人民擔心這起案件會不會也被處以相當輕的刑罰,但依照《刑法》第185-4條,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對本國人來說判的是較輕的。我們希望外籍移工受到的法律責任和本國人是平等的,不因為外籍移工是外國人而判處較輕的處罰,遣送回國這樣草草了事 ,如此也可以避免移工利用實質平等而屢次犯罪,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上述狀況發生的因素可能有
1.法律制度的差異:某些國家可能擁有不同的法律體系和制度,可能對外勞的犯罪行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在一些國家,法律可能對外勞的犯罪行為採取了更寬容的態度,尤其是在考慮到外勞可能處於弱勢地位的情況下,這些國家的政府多對於外籍移工的一些出格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能使當地的居民感到困擾和不理解。
2.出於移民政策和人權考慮:一些國家可能基於人權和人道主義,對外籍移工的犯罪行為處以較輕的懲罰可能是:外籍移工會來台就是因為他們在家鄉沒有太多的工作機會才會離鄉背井來到台灣謀生。外籍移工面臨更多的壓力和困難,像是來自家庭的經濟壓力、家中小孩無人照顧、文化語言障礙和勞資問題等。
優點
1.可能達到防治毒品,詐欺,色情等問題的效果。
2.可增加社會安全感,因為修法後可以有較多的強制力,約束移工使本國人可獲得較安全的日子。
缺點
1.因為法律規範的嚴峻,可能導致來台灣的外籍移工人 數下降。
2.移工離開後可能導致許多老人沒人照顧,產生更多獨居老人的現象。
3.工廠裡的主要勞動力消失,如要聘請本國人工資又太貴,導致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