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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紅燈越線有懲罰過當之疑慮,希望能降低其罰鍰

提議者 Chang

已附議5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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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4-18
檢核
2020-04-2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6-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緣由:

在實施此項法條之後,有車主被開罰後不服處分並且上訴,法官認為此違規情節輕微,客觀上不至於會發生任何危害,因此撤銷900元罰單。

贏了!等紅燈越線挨罰900元「車主怒上訴」 法官:情節輕微免罰

提案要求:

1.紅燈右轉(最低罰鍰600元)較紅燈越線(最低罰鍰900元)嚴重但是罰鍰卻較輕,可能導致紅燈越線有懲罰過當的疑慮。

2.紅燈越線罰責規範在第60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不遵守標線指示。若會因此導致其他在相同款項內之規範受影響,可以如同紅燈右轉之於闖紅燈之規定,將紅燈越線另行規範,並且降低其罰責。

利益與影響

1.申訴減少

2.提高人民對政府的好感度

3.符合罰鍰與行為輕重的比例原則

4.減輕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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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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