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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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會必須經由合法申請路權與集會遊行才能辦理活動。
而廟會活動中必須嚴格控管噪音與垃圾的問題。
對於路權部分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並由警察執行交通管制,不能由廟會人士來指揮。
嚴格取締廟會中脫序行為,如:打架、鬥毆、亂丟垃圾與檳榔汁、酒駕、不戴安全帽、無照駕駛、惡意按喇叭、噪音、交通違規、等等。
如須放鞭炮,也必須提早告知,貼出告示單通知各路段鞭炮與沖天炮的施放時間。
對於廟會人士的利益可以藉此讓多數民眾從新認可與接受他們。
對於一般民眾在假日或夜間需要休息時,也能有良好的睡眠環境。
也可以保障嬰幼兒與老人的精神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