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廟會活動之路權使用與社會秩序必須嚴格管制

提議者 Ray

已附議6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5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12-17
檢核
2018-12-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2-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廟會必須經由合法申請路權與集會遊行才能辦理活動。

而廟會活動中必須嚴格控管噪音與垃圾的問題。

對於路權部分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並由警察執行交通管制,不能由廟會人士來指揮。

嚴格取締廟會中脫序行為,如:打架、鬥毆、亂丟垃圾與檳榔汁、酒駕、不戴安全帽、無照駕駛、惡意按喇叭、噪音、交通違規、等等。

如須放鞭炮,也必須提早告知,貼出告示單通知各路段鞭炮與沖天炮的施放時間。

利益與影響

對於廟會人士的利益可以藉此讓多數民眾從新認可與接受他們。

對於一般民眾在假日或夜間需要休息時,也能有良好的睡眠環境。

也可以保障嬰幼兒與老人的精神安寧。

7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