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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橫書金額的用法舉例「6億3,944萬2,789元」,應去掉逗點,並增加寫法。

提議者 Koh

已附議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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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2-21
檢核
2019-02-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4-2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公文書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院臺秘字第0930089122號函) 中「統計數據(如百分比、金額、人數、比數等)」欄的用法舉例「6億3,944萬2,789元」,有下列缺失:

1.讓大眾誤會金額只有「6億3,944萬2,789元」才是正式的寫法,不知「639,442,789元」也是正式的寫法。

2.中文兆、億、萬等單位,足以適當區隔長串數字,再用西式逗點方式將間隔4個數字分成兩部分,並無必要,顯得累贅而繁瑣,不符中文習慣,既掩蓋了中式寫法的優點,也未彰顯西式寫法的優點。

3.在作數字核對時,「6億3,944萬2,789元」的逗點造成與「639,442,789元」視覺上的干擾,容易出錯。

建議:金額的書寫用法舉例改成「6億3944萬2789元、639,442,789元、NT$639,442,789(視使用場合及對象,選用適合寫法及符號)」

利益與影響

詳上述。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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