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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 若要騎電動車 腳踏車……交通工具等 需先熟讀本國交通法規後 並考試

提議者 彰化人

已附議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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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4-12
檢核
2018-04-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6-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外籍勞工 若要騎電動車 腳踏車……交通工具等 需先熟讀本國交通法規後 並考試 因為許多外籍勞工因不懂台灣交通法規而造成許多交通意外  例如:在快車道騏腳踏車,而造成車禍 、停紅燈時 逆向停車建議將交通法規翻譯成英文 在外籍勞工的仲介公司 請他們宣布 若要騎乘電動機車 腳踏車 需先通過我國交通法規的考試 並核發許可證 減少 外籍勞工出車禍的機率

利益與影響

利益:可減少外籍勞工 發生交通意外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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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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