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Lynary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目前我國死刑之執行由獄政人員與法務部指派人員共同進行,但執行死亡判決具有高度心理負荷,執行者普遍面臨情緒困擾、失眠、罪責感及壓力創傷反應。
然而現行制度對執行人員之心理支持、匿名保障與事後輔導尚未制度化,形成制度漏洞。
本提案主張建立完整的心理健康保護措施,以保障執行人員身心健康,維持司法程序之專業與穩定性。
為保障執行死刑人員(含監所人員、司法警察、法務部執行小組及相關工作人員)之心理健康與身分安全,提出以下制度化具體建議:
一、建立「執行前後心理輔導制度」
執行前由專業臨床心理師提供心理準備與情緒評估。
執行後應於 72 小時內安排心理去敏化與深度晤談(debrief)。
後續 1 個月、3 個月、6 個月追蹤心理狀態,必要時提供長期輔導。
**目的:**防止創傷反應、壓力累積與長期心理傷害。
二、強化「匿名化與分工機制」以降低心理負荷
採國際慣行之「多人按鈕/槍械分配」制度,讓執行者不確定是否由自己完成最終動作。
全程禁止公開參與者身分,並建立更嚴格之保密程序。
降低執行現場儀式感,避免加重心理壓力。
**目的:**減少執行者內疚、自責,維護心理與家庭生活品質。
三、設置「執行人員專案津貼與保險」
設立心理風險補貼。
提供特殊壓力職務保險,保障家庭安全。
實施「心理健康假」制度,讓執行者得以喘息調整。
**目的:**承認此職務屬高度心理負荷,提供相對應的制度支持。
四、建立「執行流程標準化」以降低不必要壓力
明確化分工,避免單一人員承擔過度決策責任。
執行現場保持醫療化、專業化氛圍,降低衝擊性刺激。
將現行不完整的心理照護程序以法規明文化。
**目的:**確保執行流程穩定、有序、符合人性需求。
五、保障執行人員與其家屬之安全與隱私
完整保密,禁止追查、媒體暴露身分。
依需要提供保全、交通、住居協助。
保障執行人員小孩與家屬不受可能之外部壓力影響。
減少執行者心理創傷、憂鬱、PTSD 風險。
提升司法執行流程之專業度與穩定性。
保障執行人員及其家屬之安全,避免社會汙名化。
讓死刑制度的運作更加人性化、制度化。
強化社會對司法體系的信任。
執行死刑並非一般行政工作,其心理負荷極高。
國家在制定死刑制度之同時,也必須完善保護執行人員心理健康、身分安全與工作環境。
本提案有助於建立更成熟、完整且具人性關懷的司法執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