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李逍遙
已附議3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9個附議
希望中華民國政府,實施全國的巷弄內,如沒有汽車停車位,除接送臨時停放車輛以外,一律禁止停車久停。
因為在中華民國台灣境內,多數住巷弄公寓的一樓住戶,均長期霸佔門口,把公家地,當私人汽車車位在停霸王車
還放置機車 花瓶 自行車做進行卡位
住一樓的都停免費霸王車,二樓以上的公寓住戶,皆須另尋停車格,或是付費租停車場。
全台灣,巷弄公寓一樓住戶把門口當霸王車位長期佔用,實在有違社會之公平正義。
呼籲政府立即修法,全國巷弄的的公寓一樓,全部畫上黃線,汽車停放僅限臨停接送,才能有效處理有違社會公平正義之霸王停車亂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