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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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汽車機車駕駛人不當使用遠光燈、霧燈而造成路上所有用路人的視線遭到威脅
甚至有些駕駛以燈泡壞掉為由不肯修理而開遠光燈,如此自私的行徑實在無法忍受
雖然警察可蒐證開罰,但以台灣的人情味角度來看,警察根本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者較為鄉下的地區,根本是無法無天
建議開放民眾拍照檢舉遠光燈霧燈,並研議抽成獎金的制度,鼓勵民眾建立合法的社會
(機車成立要件:車牌,違規使用的燈種,儀錶板輔證)
(汽車成立要件:車牌,違規使用的燈種,若有儀錶板者更佳)
用路人行駛於路上,對象因自私心態開啟之霧燈、遠光燈早已嚴重影響視線,若此案通過,藉由檢舉並開罰的制度,可以有效喝止自私的行為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