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開放民眾檢舉遠光燈、霧燈不當使用

提議者 @@@123

已附議6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32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9-09-27
檢核
2019-10-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1-31
開放民眾檢舉遠光燈、霧燈不當使用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汽車機車駕駛人不當使用遠光燈、霧燈而造成路上所有用路人的視線遭到威脅

甚至有些駕駛以燈泡壞掉為由不肯修理而開遠光燈,如此自私的行徑實在無法忍受

雖然警察可蒐證開罰,但以台灣的人情味角度來看,警察根本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再者較為鄉下的地區,根本是無法無天

建議開放民眾拍照檢舉遠光燈霧燈,並研議抽成獎金的制度,鼓勵民眾建立合法的社會

(機車成立要件:車牌,違規使用的燈種,儀錶板輔證)

(汽車成立要件:車牌,違規使用的燈種,若有儀錶板者更佳)

利益與影響

用路人行駛於路上,對象因自私心態開啟之霧燈、遠光燈早已嚴重影響視線,若此案通過,藉由檢舉並開罰的制度,可以有效喝止自私的行為再發生

相關連結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