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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務員擔任大學指考僅給公假三天及7000元監考費,應比照選舉提高二倍為14000元及補休三天。

提議者 關心者們

已附議0 (時間已截止)

尚須500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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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6-26
檢核
2019-06-2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8-2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大學考試日期為 108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3 日(星期一、二、三),目前規定本次考試每間試場監考節次至多十節,每節監考費新臺幣700元整。

2.學校公務員擔任大學指考監考人員僅給公假三天及7000元監考費,應比照選舉選務人員提高為二倍金額14000元及增加補休三天。

利益與影響

提高學校公務員擔任監考人員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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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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