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憤怒的台灣人
檢核未通過
對近日菲律賓以疫情為由,行一中之實,且枉顧我台灣防疫工作良好,禁止台灣旅客至菲律賓一事,個人提議以下外交行為反制:
一、菲律賓總統已公開承認禁止令,並拒絕取消,建議政府應立即取消免簽。解禁日為菲律賓總統公開道歉之次日。
二、前項反制實施後一週,菲律賓總統仍堅持禁令,且未公開道歉,則凍結引進菲律賓籍勞工,直至菲律賓總統公開道歉後之次日起算半年,方可 予以解禁。對已在台之菲律賓籍勞工,工作簽證未到期者允許繼續工作;工作簽證即將到期或已到期者,由政府決定是否允許其續簽。
三、前二項實施後二個月,若其總統仍未公開道歉,政府應宣布不建議國人前往菲律賓旅遊。若有旅行社承辦前往菲律賓旅遊,旅客出現任何事故,旅行社除應完全賠負旅客損失外,另需加二倍旅客損失金額之賠償。自行前往旅遊之旅客則自行負擔損失(包含醫療,即健保不給付)。
四、前三項實施後之次日,取消駐菲代表辦事處。
在實施之前,建議撤離台灣旅客,及在當地僑民。以免因菲律賓以此威脅台灣。
視菲律賓後續反應而定,對親中而不友台的菲律賓,中止來往亦不是不可能的事。甚至可能影響台灣需要從菲律賓進口之原物料及台灣出口至菲律賓的產品。惟若不如此,菲律賓必視台灣為可欺之國。
但就凍結勞工引進而言,可以將勞工配額分給對台灣友善之國家,讓這些國家的友台能獲得利益,堅定其友台之心。
適當的強硬外交,才能讓友台之邦交或非邦交國有信心為台灣發聲。台灣雖然友善,但不應軟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