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ice bu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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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居住正義,才有穩定發展的經濟。
【居住正義3步驟】~步驟2
建議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提案原因:
2012年實施的實價登錄,做假的傳聞一直爭議不斷,就那麼剛好,實價登錄實施的隔年,房價就炒到最高點。
實價登錄幫大忙,這完全不意外。
以前沒有實價登錄可以做假,炒房有點難度,有了實價登錄之後,房價登錄不實,難以查證,做假的資訊容易成為行銷的工具。
例如:
若用人頭買賣,房子買很貴,是人家心甘情願。
或是和客戶串通,政府覺得可能做假,也難以抓包。
炒作土地更是容易,只要兩方講好,共同把土地作價上去,房價因此就會上漲……。
假設買賣房子為1000萬,若有一方想炒房(私下講好),登錄1100萬,雖然只增加10%的金額,但是~這是讓人會覺得房價有漲勢的金額。
若只持有2年以上,則課徵獲利100萬的20%稅率,還可以扣除相關費用才計算獲利金額,也就是說實際只繳十幾萬的稅。
(以上是概略算法,未計入土地增值稅與相關扣除費用,因為稅費相互抵消後,仍相當好賺。)
這對於要炒房的業者,是很划算的事,只要做假幾戶,就可以達到行銷的效果,費用才幾十萬而已,以現在常常上看10億總銷的個案來算,非常划算。
(如果操作6~700萬以下的2房,更划算)
這還沒講到預售案更好操作的問題,預售到成屋長達3年的銷售期,若每年都做假3~5%,只要找人頭做幾戶,在實際交屋之前都可以轉讓,房價就容易被炒作,即使交屋後轉賣的稅金也不會太高。
想想,台灣一年推多少案量,若大多業者都做假幾戶,要讓房價趨勢上漲,是非常容易的事。
2012年以前,做假合約只能讓房貸拉高成數,2012年以後不只可以拉高房貸,還可以作價炒房。
只要拉高5~10%的單價,作價幾戶就可以營造上漲的假像,再配合紅單潛銷炒作……,炒房因此相對容易。
無論是實價登錄幾點零,登錄不實只罰3萬起……,這罰款根本不痛,只是有點癢,但重點是很難抓。
政府宣導案例:
成交1,600萬登錄3,200萬 實價作假、買賣方均判刑:嘉義市一名江姓地主出售一塊土地,與買方以1,600萬成交,但買方要求以2倍價格3,200萬登錄……。
實價登錄的查詢,已成為最佳的行銷工具。
但是以上有很大的疑問:只要多10%的做假就可以炒房,為何要以100%的做假來做範例?而且實施8年以來,究竟抓過幾個案例?罰了多少錢?關了多少人?
2012年之前炒房有這麼容易嗎?
如果沒有,我們還要這個<實價登錄的查詢>做什麼?
政府無法完全掌控實價登錄,為何還要實施這個惡法?
實價登錄做假的事,不只造成炒房,也可能已經嚴重影響金融秩序,因此建議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
(除非政府能提出具體的方案,可以保證實價登錄不會做假。)
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之後,房價做假將不再有意義,因此比較不會有炒房狀況發生,居住正義才容易實現。
廢除實價登錄的查詢之後,雖然民眾因此沒有參考的目標,但也不容易被哄抬房價而有炒房的現象,整體房市會像1990~2010年,沒有實價登錄查詢的時候,有相對穩定的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