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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殺父孝子

提議者 歐揚風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發生在去年七月的屏東縣高樹鄉子弒父命案,屏東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檢方認定陳嫌犯案是為保護長年遭家暴的母親,其自身也長期遭父親家暴,且陳嫌素行良好,犯後主動自首坦承犯案,檢方認定被告情堪憫恕,建請法院除了自首減刑外,能依《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再減輕其刑。

起訴書指,陳振惟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深夜到隔天凌晨二時,因父親陳任郎(五十一歲)當時多次辱罵妻子「偷藏錢」、「討客兄」等,揚言將妻子趕出家門,陳振惟不滿,挺身為母辯護,引發父子口角、互毆,陳振惟氣憤下拿起桌上菸灰缸及剪刀,分別朝父親頭、頸部揮刺,造成父親左頸動脈大出血,送醫不治。陳於其父送醫期間,主動向警方自首。陳振惟經檢方複訊後聲押,法院裁定三十萬元交保。

鄰讚這個孩子乖
警訊時,陳振惟的阿嬤和姑姑到警局,向警方及媒體哭喊:「我要來救我的好媳婦及好孫子。」跪在高樹派出所門外,大罵兒子「惡質」,並稱媳婦長年被欺仍守護家庭與孫子,是「台灣阿信」。
檢警調查,死者陳任郎酒後時常情緒不穩,懷疑妻子外遇,長年對妻子言語和肢體暴力,家人深怕聲請保護令會使他情緒更不穩定,考量家庭和諧,才長期隱忍。
鄰居昨說,陳振惟交保返家後,休息一陣子繼續經營羊肉爐店。大家都知道這是家人的痛,沒人再提這件事,「這個孩子真的認真又乖,輕判是應該啦!」 


法定本刑可處死
律師鄭伊鈞說,殺害直系尊親屬罪法定本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自首符合減刑,若判死刑可減輕為無期徒刑,若判無期徒刑則減輕至十五年至二十年徒刑。屏檢建議法院從輕判刑,法院有無可能再減,就看法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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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案件
應該值得總統特赦

利益與影響


利益我不知道,
可能沒有任何利益。

影響
至少可以讓一個母親不會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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