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獒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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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多數路段的普通重型機車及輕型機車必須採取「兩段式左轉」方式,以降低與汽車交錯的風險。然而,實際執行多年來,該制度在不同縣市與路口的執行情形差異極大,反而造成不少交通安全與秩序問題,建議應全面檢討與修正。
一、安全性問題
許多路口的兩段式待轉區設置位置不明確或空間狹窄,機車騎士為了遵守規定,必須在車流中橫越至待轉格或停在十字路口中央,導致與後方汽車爭道的情形頻繁發生。部分小路口甚至沒有待轉區,騎士被迫臨時停在直行車道上,風險更高。
二、交通流暢度受阻
機車集中於路口右側等待,常與直行汽車、右轉車輛產生交織與阻擋,導致號誌放行時機車與汽車互相影響,降低整體車流效率。若能在適當路段開放直接左轉,反而能減少擁擠與號誌等待時間。
三、與國際規範不符
目前包括日本、韓國、歐洲及東南亞多數國家,均採「依車道設計與交通量決定」制度,允許機車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直接左轉。台灣強制兩段式左轉的規定不僅顯得過於僵化,也與國際交通管理趨勢脫節。
四、增加能源消耗與碳排放
兩段式左轉需多等待一個紅綠燈週期,使機車在怠速中耗油、增加空氣污染及碳排放量。長期而言,對環境與能源政策皆有負面影響。
【建議方案】
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取消「全面強制兩段式左轉」之規定。
採「分級開放制度」,由地方政府與交通主管機關依路寬、交通量、號誌設計等條件,設置「可直接左轉」及「需兩段式左轉」之路口。
改善現有待轉格標線與標誌,確保仍需兩段式的路口具有明確、安全的引導設計。
針對交通教育與駕訓制度,增加「直接左轉」的安全操作訓練與考核項目,提升駕駛人風險判斷能力。
• 降低小路口事故發生率與追撞風險。
• 提升整體交通流暢度與通行效率。
• 減少怠速時間與能源浪費,符合環保趨勢。
• 促進台灣交通制度與國際標準接軌,展現進步與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