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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狀況:很多酒駕者發生車禍都是因爲認為自己意識仍很清楚,還能開車,但其實喝酒後,不管是意識還是反應速度都一定會受影響。
建議政府可以修法,對酒駕者處以更重的罰則,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回覆,且不分因為身份、貧賤而影響判決。定期舉辦防治酒駕的講座,宣導讓台灣的交通通往更好的方向。
現在雖然有廢死聯盟提倡廢除死刑,但像發生類似酒駕這種事情是真的非常可惡的,死刑才是他們要受到的處罰。真正的「民主」是在不以侵害他人權利的前提下給予自由。
期望加重處罰,能有效減少酒後上路的人,如有真心悔改能判處無期徒刑,並多加教育;但若肇事逃逸、甚至裝傻的酒駕肇事者,則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