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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增訂「優先席(博愛座)魔人條款」罰則嚴懲

提議者 Chunping

已附議1551 (時間已截止)

尚須344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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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2-22
檢核
2019-02-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4-2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自從2016年起大眾關注到接連發生的爭議,北一女北捷讓座爭議、視障生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羞辱事件、孕婦搭台鐵因乘坐優先席(博愛座)遭高中生辱罵導致流產事件,從博愛座到一般座位接有的爭執,導致演變成博愛座存廢的問題,類似事件皆瞬間爆紅成為大眾關心的焦點議題。

2016年9月平台連署突破門檻,交通部及衛福部表示因廢除博愛座涉及身心障礙及老弱婦孺者等權益保護法的問題,至今仍未有任何的修法與檢討,直至去年三月到十一月間都有發生博愛座爭議事件相關新聞,今2019年也有零星事件,從懷孕、生理期、隱性疾病等等的問題,都被爆出爭論,甚至引發互毆全武行,破壞社會的和平,政府不應該漠視此一問題反覆發生所引起的結果,應立即修法增列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內的博愛座爭議相關罰則,遏止優先席(博愛座)亂象,避免造成更多一般民眾的不方便和衝突事件。

應在《大眾捷運法》及《鐵路法》等增訂條文

內容:對乘坐於「優先席(博愛座)」或一般座位之弱婦(身體不適、生理期及懷孕女性)等乘客以眼神、肢體、言語等方式騷擾、藐視者,處新臺幣15,000~75,000罰鍰。且嚴格取締!並督促公車業者、捷運、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全面修改舊稱及舊圖,將「博愛座」名稱修正為「優先席」文字及標示,以及透過播放提醒優先席座位相關之警語嚴格執行。

一年內違反二次以上者,一律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未繳清者,禁止搭乘。

如因而導致對方傷亡(孕婦流產或出血傷害、身體不適症狀加劇)者,處新台幣50萬元,未繳清者,禁止搭乘。

利益與影響

本提案目的是為了能有效阻絕任何可能影響乘客乘坐舒適感的亂象,請交通部應儘速重視問題並修法,盼能減少人民輿論壓力,便讓人民不會坐在博愛座仍戰戰兢兢,只要有需求者皆是“老弱婦孺”!包括身體不適、孕婦及生理期的女性等無法久站,尤其站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上的安全更令人隱憂,然而對於部分為老不尊及假正義真邪惡魔人的氾濫更令人髮指!因此應全面落實對真正有需求者的角度友善看待,不需再以劃分顏色座位區塊給特定的族群,應比照近年部分大眾運輸捷運車廂增設的親子及孕婦/女性友善區的座椅顏色與一般座位相同的標準。正應該修法訂立嚴格罰則讓法律與道德的宣導同步,全面落實使人民的觀念改善──「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坐」。

一個文明的社會需要更多的包容與尊重,「為對方設想」是我們都需要培養的能力。

「請坐」。

「謝謝你」。

當讓座並非義務,為對方設想,而抱以微笑,才是最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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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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