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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業修法包含漁船的牌照重新發放 還有岸際垂釣 出海船釣

提議者 謝小胖

已附議1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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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11-09
檢核
2021-11-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1-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台灣的漁船牌很多年沒有發出新的牌照了

都是已舊有的去做更換 造成現在每一艘漁船

實際上都是貴在牌照上面 船本身反而便宜的現象

 

再來就是 漁民出海捕魚 未按照規定距離拖網捕魚 放置漁網 造成困擾

造成台灣周遭海域 漁業資源枯竭

漁民每年無限制過度捕撈漁獲 沒有讓海洋生態資源獲得喘息機會

總有一天會造成 無魚可捕的狀況 所以每年需要設立禁漁期

還有漁民每年捕撈額度限制 如果需要更多額度 可以跟其他漁民購買配額

或是政府相關單位購買配額

 

還有釣魚是一項休閒活動也是一個可以大量收取稅收的好項目

 

利益與影響

政府重新發放漁船牌照 可以遏止 不肖人士 炒作 漁船船牌

有效管理 漁船 漁民數量

修改完善 漁業法 嚴格管制 漁民捕魚相關規定 可以讓台灣周邊海域

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政府效仿歐美每年跟相關單位申請 捕魚配額 釣魚證 申請時須上課一定時數

規範魚種類如何分辨什麼魚類幾公分以上才可以抓捕 販售

台灣 漁民 釣魚人素質 有高有低 如果效仿歐美 可提高台灣 漁民 釣魚人素質

也可以保護台灣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發展成配額制+釣魚人申請釣魚證 也可以增加政府財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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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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