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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用納稅錢養罪人

提議者 病歷號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11-19
檢核不通過
2017-11-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如果家人被抓進去監獄
不應該是使用人民的納稅錢
我建議是讓家人付錢把他養到關出來
如果連家人都不想救他
那就代表他已經是罪大惡極連家人都不想拯救了
那就只能讓他吃廚餘或是餓死了

利益與影響

人民納稅錢不再會花在社會上的敗類上

反而可以用來經營更多的科技甚至更有意義的地方

國庫擁有更多的金錢

每個家庭會更注意不要讓孩子學壞

不然要付很久的餐費

犯罪率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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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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