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應日漸普及之電動車,台電應全面開放住宅充電設備申請專用獨立電錶,並享有專用費率。
- 依台電現行推動充電樁設置辦法,僅設有管委會之集合式住宅可享有設置電動車充電樁專用電錶,並享有電價優惠。
- 獨棟或透天雖可依樓層分層設錶,但無電動車專用電價。
- 而同屬集合式住宅之公寓及華夏,因無管委會故無法申請專用電錶亦無法分戶分錶。
- 面臨民用電氣化交通設備成長,建請能源局與經濟部提出配套由台灣電力公司協助用戶增加錶前容量與增設專用電錶。
秉持法規一體適用原則,實不應有排除對象。
利益與影響
以一般住宅用電340度以內,夏月每度電為3.52元,非夏月2.89元,夏月一天使用35公里電約需25元。
專用電錶『不影響家戶民生用電級距』,使用低壓充電設備,享有夏月離峰時間每度2.05元,非夏月離峰時間1.95元優惠,
夏月一天使用35公里僅需“14.35元"。
- 由台灣電力公司為用戶按裝專錶,除可解決電樁安裝所面臨之阻力,最重要的即為將用電安全及專用電價公平擴大至每一戶電動車用戶,以達成政策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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