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MOUMOU
已附議8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16個附議
1.修訂《醫療器材管理法》相關條文,將家用除毛儀從醫療用品中剔除,或重新分類為普通消費電子產品。
2.設立相應的安全標準和檢驗規範,確保產品安全性。
1.安全性:現代家用除毛儀經過嚴格的安全測試,具備多重保護機制,普通用戶可以安全使用。
2.使用便捷性:家用除毛儀方便快捷,適合個人日常使用,符合現代人的生活需求。
3.國際經驗:如日本等國家已允許家用除毛儀合法銷售多年,並無重大安全問題,台灣可參考其管理經驗。
4.市場需求:台灣消費者對家用除毛儀有著很大的需求,修法後可以滿足市場需求,促進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5.經濟效益:開放家用除毛儀的進口和銷售,能增加政府稅收,並且有助於相關產業鏈的發展,提升經濟活力。
6.消費者選擇權:允許家用除毛儀合法進口和銷售,可以增加消費者的選擇權,提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