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ordonHo
已附議2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9個附議
大型重型機車改裝排氣管通過噪音卻不能通過定檢
一、 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3條之1及附件15對於使用中機車排氣管變更規定:
(一) 機車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不得變更。
(二) 相關檢驗基準:
1、 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 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3、 在平坦地面上2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逾1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原廠左右各一雙出排氣管改裝完變右邊單出無法定檢
改裝完支數變少也比原廠安裝位置更靠近車身體積更小更為安全 減少燙傷撞到風險
變更左右及數量與行車安全無關 為何不能做變更?
汽車改裝排氣管不受數量及左右位置限制 重機卻依照機車 不是都說重機屬於汽車嗎?
改裝排氣管符合日本JMCA認證符合原地噪音.動態噪音.排氣汙染三項合格 卻在中華民國交通部監理機關因排氣管支數不符合不符合驗車規定
法規是否能修正與時俱進做修改?
卡車 轎車 二輪 新聞上有很多驗車問題
希望法規能與時俱進修改
希望驗個車還要找黃牛。